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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皓天化纤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公告
日期:2024-07-01

受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深圳市银通智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拟对如下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

项目编号

YTPM24070001

拍卖标的名称

潍坊皓天化纤有限公司债权

拍卖标的种类

财产权利

拍卖标的金额

基准日

2024-01-25

标的资产总额

35,086.95万元

标的本金

20,926.92万元

其他

利息13,991.64万元;代垫费用168.39万元

拍卖标的所在地

山东省潍坊市

拍卖标的数量

1户债权

拍卖标的状态

本债权涉及三笔贷款:贷款1(本金余额17466.92万元)一审诉讼中,贷款2(本金余额3460万元)执行中,贷款3抵押人破产清算,该债权本金已经获得清偿,本金余额为0。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它情况等

债务人潍坊皓天化纤有限公司土地最高额抵押:在56,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对潍他项(2014)第G269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潍坊皓天化纤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在53,26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对潍房建滨海字第00005190、00005191、00005192、00005194、00005195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在23,74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对潍房建滨海字第00008590、00008591、00008592、00008630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额保证:山东省东旺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6725.9万元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寿光市盛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市华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王洪珍在2亿元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前述情况最终以抵押担保等材料及生效法律文书情况为准。

拍卖标的评估情况

/

拍卖标的其他

披露内容

过渡期诉讼费1,457,518元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向法院实际缴纳为准)。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2024-07-01 至 2024-07-14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海油大厦B座40楼

拍卖公告开始时间

2024-07-01

拍卖公告结束时间

2024-07-14

拍卖方式

网络拍卖

拍卖时间

2024-07-15 09:30

拍卖地点

网络拍卖,网址:www.ytfae.com

保留价

是否设置保留价

有保留价

保留价金额(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00.00

保证金缴纳时间

拍卖公告期间内交纳(以拍卖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保证金适用规则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拍卖平台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成功竞得、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债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 内无息原路返还。
2、为保证拍卖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本拍卖平台或委托人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1)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2)起拍价不高于竞买人书面报价,不应价的竞买人;(3)竞买人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竞买人不按照其最终报价进行成交的;(4)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或支付债权交易价款的;(5)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6)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7)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8)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拍卖公正性或其他违反拍卖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拍卖具体规则说明

1、本次网络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参与拍卖,出价不得低于竞买材料中所提交的意向价格,竞买人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项目方可成交;
2、竞买人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于网络拍卖出价时间结束后由拍卖师宣布以最高价拍卖成交,网络拍卖结束;
3、本次网络拍卖出价时间由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组成,其中自由报价阶段为15分钟;延时报价的每个报价周期为3分钟。本次网络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债务人、保证人及抵押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与竞买应当

办理的手续

竞买人应于2024年7月14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联系本拍卖平台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拍卖公告期结束前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标的资产委托人设有保留价,竞买人提交竞买材料时需要提交意向价格,竞买人在网络拍卖中出价不得低于意向价格;竞买人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项目方可成交。
2、付款方式可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采取分期付款的,首期款不低于5000万元,剩余款项支付分期期间内的资金占用费 ,尾款不晚于成交后的12个月期间结清;等在尾款结清前,我公司不交割债权。详细安排可与公司联系人沟通确认。
3、本项目/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本次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本项目债权金额、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它情况等仅供参考,转让方/委托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本项目/标的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若竞买成功,买受人愿意接受并有能力承担标的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4、竞买人应在购买前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披露的项目瑕疵。竞买人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资产做了审慎、独立、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竞买人对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已自主作出判断和决定,愿意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委托人及/或前手。竞买人的判断不依赖于委托人的任何介绍、陈述、声明、保证或推荐,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公开拍卖的决定;
5、竞买人须书面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涉及从事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6、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合同》(以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审批通过为准)并依约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订或者逾期付款的,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债权不作转让,并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拍卖转让。且如果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此次成交价的,买受人需另行向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此次拍卖成交价的价差;
7、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司法进展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买受人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承租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公告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9、债权项下借款人(承租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已超过执行期限、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10、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1、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查封财产无效、因被告人反诉而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12、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存在未生效或无效等情形;担保协议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租赁物、担保物、抵债资产、查封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转让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13、买受人竞得债权后,对该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4、买受人竞得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委托人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5、该债权可能存在职工安置、债务企业恶意转移财产等问题;
16、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委托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同时,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没收竞买人的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18、标的物转让公告及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19、竞买人承诺受让本债权后不得有暴力催收行为,应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合法催收。
20、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1、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信息请联系委托人进行尽调。

三、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姓名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拍卖人联系方式

拍卖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13424274352,159103238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五、其他

附件

竞拍须知.doc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模板).doc